?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謝興苗)“還以為這件事要走到告狀(方言中為訴訟的意思)的地步,從此我們兩家老死不相往來,沒想到現在不但事情解決了,我們關系也緩和了。”近日,在山溪村寨佬調解室里,老李握著老楊的手激動地說到,雙方臉上洋溢著事情解決后的輕松愉悅。
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
時間倒回2022年,今年輪到村民老楊一家負責本組的公共衛生,他們需要將組里垃圾存放點堆積的垃圾及時清運并處理。2022年4月8日,老楊家在使用焚燒爐焚燒垃圾時,由于疏忽大意不小心引發山火,將老李家自留山損毀。
已荒廢的垃圾焚燒爐
后來兩家對于有關賠償事項協商未果,轄區鎮政府、司法所、村委會及駐村工作隊經過多輪調處,雙方始終僵持不下。于是這場糾紛一直持續了兩年,兩家原本是互幫互助的好鄰居,也因此關系鬧僵。
2024年5月,駐村調解室向臨口法庭反饋了該情況。張勇法官經多次與雙方溝通了解發現,老李的核心訴求是希望火災損失賠付能夠及時到手,以便于后續的砍伐補種,從而最大程度降低損失。
損毀的山林
同時,也了解到老楊家由于缺乏勞動力,經濟情況較困難,如果啟動鑒定、訴訟等司法程序,將會增加雙方的經濟負擔,甚至可能導致后續執行難問題。而且雙方當事人在事件發生之前來往密切,如若真的對簿公堂,那雙方關系不但難以修復,還可能會影響幾代人的關系。
考慮到種種因素,張勇決定再次啟動多元聯動調解機制對該糾紛進行調解。
期間,張勇多次聯合鎮政府、司法所、村委會、駐村工作隊為雙方組織調解,并通過當事人的親屬極力引導雙方通過非訴程序解決糾紛。
法官聯合村干部、駐村工作隊組織雙方進行調解
“都說遠親不如近鄰,以后有什么事大家都還要互相幫襯的,所以這件事咱們還是盡量調解。老楊,在這件事上你確實有過錯,男子漢大丈夫要勇于承擔責任,為子女做榜樣嘞。”張勇耐心勸導。
“我也不是不愿意賠,只是他要得太多了,我賠不起啊。”老楊苦笑著說。
“老李,你也不是不了解老楊家情況,他家確實困難,要是你非要到法院去告,到時候就算判決了,你也可能拿不到錢,還得再次走執行程序,費時費力,更耽誤你造林啊。”
就這樣,張勇一邊勸老楊積極承擔責任,主動履行賠償,一邊向老李分析堅持訴訟的不利后果,與其執著于賠償金額,不如追求賠償效率。
“其實我也不是非要他賠多少錢,主要是要他的一個態度。”看到老李態度有所轉變,張勇立馬趁熱打鐵。
雙方在法官見證下當場履行
經過多次反復溝通,最終雙方就賠償款達成一致意見,并在法官、村干部及駐村工作隊的見證下當場履行,雙方握手言和,這場長達2年的糾紛得以圓滿化解。
責編:周玉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